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8783

8783.“也可以永

8783.“也可以永远信你了”表好叫真理所构成的信能存在,这信将永存。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信”和“永远”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从神来的真理(参看6771, 6827, 7014节);“信”是指信仰;“永远”是指将永存之物。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从神来的真理不会被任何人接受,除非它被调整到他能理解的程度,因而除非它以一种属世的形状和形式显现。因为一开始,人的心智只能理解地上和世俗的事物,根本理解不了属灵和属天的事物。因此,属灵和属天的事物若不变得显而易见,就会被弃绝,好像它们一文不值一样,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告诉你们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告诉你们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约翰福音3:12)
那些生活在主来之前的人更不能理解属灵事物。他们最终变得如此盲目,以至于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死后的生命、内在人、仁与信,或任何天上事物的任何事。他们弃绝这些事,因为他们不喜欢,甚至厌恶它们。事实上,那些以地上和世俗事物为目的,也就是说,爱它们胜过一切的人不喜欢属灵事物,几乎一提到它们就厌恶。如今,这些事遭到几乎一样的弃绝。世上有学问的人的确认为,如果天上的事物在圣言中变得清晰可见,如果圣言没有写得如此简单,他们就会更容易、更好地接受它。但他们大错特错了。那时,他们会比简单人更弃绝它,而且在圣言中看不到任何光明,只看到完全、彻底的黑暗。因为这种黑暗是由那些信靠自己的聪明,因此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的人当中的人类学问所带来的。主在马太福音(11:25, 26)和路加福音(10:21)教导说:这些事向智慧人就藏起来,向婴孩,也就是简单人就显出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所谓的无神论者和自然主义者都是有学问的人。全世界都知道这一点,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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